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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登记结婚,能否在上海离婚
我和丈夫8年前在老家登记结婚,前几年来到上海工作生活,由于他经常在外拈花惹草,现在我正和他闹离婚。
  请问律师,如果我们协议离婚的话,是否必须回老家的民政机关办理?
  如果协议离婚不成,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是否也必须回老家的法院起诉?
  ——金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回复:
  根据金女士所述的情况,若她与丈夫通过协议离婚,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她决定通过起诉离婚的话,则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她和丈夫长期居住在上海,那么她可以向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要求开具对方的居住证明,若居委会不予开具,则需要律师持调查令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