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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留下的售后公房。当年,国家政策开始将使用权公房用户主的工龄买下后转为产权房。2002年,我父母将这套房子买下,大部分资金都是我父母出的,余下一小部分是我出资的,房产证上是我父母与我的名字。如今父母已去世。现在我们夫妻关系一直不好,但为了女儿一直维持至今,虽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提出离婚,他有享受这套房子的权利吗?这套房子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蒋女士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在您夫妻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售后公房购买时间是在您婚前,则您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相反,如果购买时间是在您婚姻续存期间,则应属夫妻共同财产。